源汇区发改委“四措施”强化价格法治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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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汇区发改委坚持顺应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新形势,将依法治价作为行为准绳和价值追求,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“法治物价”建设。
一是加强观念塑造。继续推行“价格法制工作日”活动,坚持开展“六五”普法、“国家宪法日”、“法律宣传日”等活动。通过专家辅导、案例分析、电化教学、在线考试等办法,全面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,促使物价干部不断增强“法治至尊、法律至上、法纪至信”观念,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,自觉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想问题、干工作、办事情。
二是加强决策管理。围绕“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”五个环节,对价格决策行为作出明确规定,确保各项决策制度科学、程序得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坚持成本监审前置原则,将经营者、消费者的建议作为启动政府定价的提起方式之一,有效保证了政府定价的公平公正。
三是加强程序约束。严格实行执法资格审查和亮证执法制度,明确规范价格报批、管理、检查、举报、监审、认证等工作程序,科学制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;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,健全完善价格执法绩效考核办法,形成“按制度管理、靠程序执法、依目标考核”的良性循环格局。
四是加强行为监督。建立市场价格监管“双随机”抽查机制,采取“列清单、建数据、双随机、晒结果”等办法,实行价格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“随机抽取、临时确定”。认真开展内部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,实行重要管理、执法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和政务公开,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,有效防止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等问题,坚决杜绝定“关系价”、批“人情费”、办“金钱案”等现象,树立执法为公、执价为民的形象。 (通讯员:王颖)
责任编辑:黄晓娅